近日朱女士稱2025年11月,她看到上海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向其丈夫發送的就診通知,意外發現其丈夫與第三者通過偽造結婚證,在上海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做試管培育出受精卵。朱女士稱其與丈夫是合法登記夫妻,二人育有一名正在讀高三的女兒,2019年朱女士身患肺癌,做手術切除惡性組織后休養在家。

為此,朱女士向醫院提出申請,要求銷毀該枚婚外冷凍受精卵及胚胎,遭到醫院明確拒絕。針對該爭議,醫院向朱女士告知了相關處置規則,若朱女士后續與丈夫辦理離婚手續,其丈夫與第三者可重新辦理真實結婚證,憑借離婚證與新辦理的結婚證,即可將此前通過非法手續培育的冷凍胚胎移植。律師對此表示,目前法律尚無冷凍胚胎處置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