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的容女士在小區當保潔員,最近因一樁官司備受困擾。她被指控需替二女兒償還上百萬元的債務。債主李女士提供了通話錄音,聲稱容女士曾致電承諾還款。經司法鑒定,該錄音中的聲音確為容女士。但容女士堅稱從未致電李女士,并指出是二女兒冒充她的聲音。為此,她另找了一家檢測機構,結果卻顯示錄音中并非她的聲音。

容女士有兩個女兒,大女兒44歲已成家,而35歲的二女兒離異并因詐騙被羈押。容女士和老伴住在石家莊市長安區的一處還建小區,盡管每月養老金只有1600元,但她為了貼補家用,每天還要爬32層樓打掃樓梯,掙得2000元工資。多年來,她和老伴已經替二女兒還了上百萬元的債務,如今仍有20多萬元未還清。

這場官司始于2024年11月,李女士起訴容女士要求支付借款101.9萬余元及資金占用費。一審判決支持了李女士的訴求,認為容女士應承擔連帶責任。容女士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容女士表示,二女兒用她的身份證注冊了手機號和微信,與李女士的資金交易多通過這個賬號完成。二女兒出獄后仍不改惡習,繼續欺騙家人和債主。容女士收到多條法院通知短信,內容都是關于執行款到賬的信息,但實際上這些信息都是假的。二女兒被抓前,一直在騙她說有執行款要到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