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妻子蘇某出軌后,丈夫周某曾試圖挽回但被拒絕,隨后二人發生劇烈爭吵并演變成肢體沖突。過程中蘇某昏厥,周某將水管塞進蘇某嘴巴向內灌水,最終導致蘇某死亡。
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周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決書顯示,2025年1月25日凌晨,因感情不和,周某與蘇某在工廠宿舍內發生激烈爭執,繼而肢體沖突。周某推搡、掐脖子、捂口鼻,將蘇某推倒在廁所地上。蘇某暈厥后,周某用水管沖淋蘇某面部,并將水管塞進其口中灌水。周某報警謊稱蘇某自殺,但蘇某在醫護人員到場后搶救無效死亡。法醫鑒定結果顯示,蘇某死于鈍性外力作用口鼻部、頸部致機械性窒息合并溺水。
被告人周某及被害人家屬提交了諒解書,對周某的行為表示諒解。周某供述中提到,他以為蘇某是在裝死,用水桶里的水潑她未見反應后,便用廁所水管向她嘴里灌水,意圖讓她清醒。之后才意識到蘇某確實昏迷,嘗試進行人工呼吸和心肺復蘇。
法院審理認為,周某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周某在過程中有掐脖子和灌水行為,作為成年人應知道這些行為可能導致死亡,主觀上持放任態度。客觀上周某實施了上述行為并造成蘇某死亡。法院還確認蘇某存在婚內出軌行為,對案件發生有一定過錯。此外,周某報警時稱有人自殺,且在警方到達現場后未承認故意殺人,不符合自首條件。法院綜合考慮周某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以及取得部分家屬諒解等因素,最終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