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用鴨肉冒充鵝肉售賣被判二緩二涉嫌欺詐引熱議!6月9日,之前在北大等高校附近擺攤走紅的“鵝腿阿姨”被曝使用鴨腿冒充鵝腿,引發熱議。她在團購群中回應稱:“鵝腿阿姨叫了十幾年了,不存在欺詐等行為”。然而,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這一辯解不能成立,該行為已構成消費欺詐。
6月11日,極目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貴州安順市平壩區法院審結了一起“鴨肉制品冒充鵝肉制品”刑事案件。涉案人員王某(化姓)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
案發時,女子王某系安順市某商戶經營人員。因涉嫌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于2024年10月22日被平壩區警方取保候審。2025年1月21日,平壩區檢察院向平壩區法院提起公訴。
經平壩區法院審理查明:2023年5月至2024年7月,王某先后購進價值4.8515萬元的鴨肉制品,加工后冒充鵝肉制品在其鵝肉館內銷售。2024年7月5日,平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其鵝肉館內查獲尚未出售的鴨頭、鴨胗、鴨掌、鴨腸、鴨腿、鴨翅等肉制品。經檢驗,查扣的鴨腿、鴨翅、鴨胗中檢出鴨成分,未檢出鵝成分。經核查,王某以鴨肉制品冒充鵝肉制品銷售金額為22.190875萬元。
該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在食品生產、銷售過程中以鴨肉冒充鵝肉進行銷售,屬于以假充真,銷售金額達20萬元以上,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確認。被告人王某經電話通知后主動到案并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是自首,同時具有初犯、認罪認罰等情節,決定對其從輕處罰。被告人王某認罪悔罪態度較好,對其所居住的社區無重大不良影響,決定對其適用緩刑。公訴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適當,予以采納。
2025年1月26日,平壩區法院作出判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被告人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2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