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晚,廣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發布通告,為加強南沙區各考點周邊空域秩序及公共秩序管理,保障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安全順利進行,公安機關決定在高考期間對考點周邊空域實施臨時飛行管控。

通告中所稱“低慢小”飛行物是指飛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飛行時速小于200公里、雷達反射面積小于2平方米的飛行目標。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穿越機、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
2026年6月7日6:00至6月9日20:00期間,任何未經批準的單位和個人禁止在東涌中學、廣州大學附屬中學南沙實驗學校、廣州外國語學校、南沙第一中學(高中部)、廣州市第二中學南沙天元學校、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南沙中學六個考點上空及周邊500米范圍內空域飛行無人機等“低慢小”飛行物。
警方提醒廣大群眾與單位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做好合法飛行。對于違規飛行行為,妨礙公共安全或影響高考考場秩序的,公安機關等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