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正從地方試點進入全國性修法階段,超十萬億“沉睡的資金”有望被喚醒。5日,住建部發(fā)布《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6年7月5日。
此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已歷經兩次修訂。此次修訂旨在更好地滿足繳存人多元化的住房需求。長期以來,住房公積金被定義為一種“長期住房儲金”,但現行制度主要支持職工購買商品住房,使用用途有限,惠及群體多為傳統單位職工,新市民、青年人、靈活就業(yè)人員等群體較難充分融入,大量資金處于沉默狀態(tài)。據住建部去年發(fā)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2024年年度報告》,截至2024年末,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達到109252.79億元,同比增長8.61%。
征求意見稿在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使用以及監(jiān)督和管理上進行了多項修改。首先,重塑資金使用與金融服務功能,聚焦公共租賃住房、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等住房領域的建設與消費支持,加大住房公積金對租賃需求的支持力度,允許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自有住房裝修、繳納物業(yè)費。其次,優(yōu)化普惠繳存體系,將對靈活就業(yè)人員的覆蓋從地方試點走向制度保障階段。最后,完善資金運營、風險防范與管理機制,在推動異地互認互貸、允許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政策性金融債的同時,新增對騙貸的罰則。
根據征求意見稿,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可用于九種場景。對比現行管理條例,有三種場景為新增明確:一是明確住房公積金可用于裝修自住住房不超過一定額度;二是支持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業(yè)費;三是為其他合理、普惠性的住房消費的支付保障留出空間,支持住房公積金用于經國務院批準的其他住房消費情形。這意味著住房公積金的支持鏈條延伸到購房后的持有環(huán)節(jié)。過去,公積金的核心支持場景主要集中在購房貸款和購房提取,而此次新增的支付物業(yè)費等用途表明公積金的覆蓋范圍已經從買房那一刻拓展到住房消費的全生命周期,包括購房前、購房中、購房后的各個環(huán)節(ji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