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發生在小區內的外立面脫落事件,導致趙女士養了13年的寵物犬被砸死,引發了賠償糾紛。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了這起案件。

趙女士在虹口區江灣鎮綜合治理中心的巡回法庭上悲痛地控訴道:“我養了13年的寵物犬當場被砸死,我需要物業公司給個說法。” 2024年6月的一天傍晚,趙女士正牽著她的雪納瑞寵物犬回家,在通過自家與隔壁小區之間的共同通道時,一塊足有犬首大小的石塊突然從天而降,與趙女士擦身而過,砸中了緊跟其后的寵物犬腦部,致其當場死亡。趙女士回憶起當時的場景,仍然感到后怕不已。

事件發生后,物業排查確認是隔壁小區9樓高處的外立面脫落導致悲劇發生。趙女士與該小區物業服務公司多次協商未果,在將愛犬火化后,將物業公司訴至虹口法院。
庭審中,物業服務公司的代理人表示,該小區目前處于無業委會狀態,物業公司僅承擔解決小區無業委會、無正式物業期間的管理空白問題。由于業委會缺失,小區維修基金無法動用,物業還需自己出資墊付維修費用,運營困難,因此不同意擔責。
本案合議庭審判長梁聰聰指出,在小區居委會與物業公司簽訂的《臨時物業服務協議》中,明確約定物業的委托事項包括樓蓋、外墻面等公共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然而,物業公司卻無法提供任何履職證明,更無預警居民或提前施加圍欄等安全防范措施。虹口法院經審理認為,物業公司未盡到應有責任,是事故發生的核心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