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人民法院案例庫公布了一條參考案例——白某輝受賄案,以釋明受賄罪的死刑適用及重大立功從寬處罰標準的把握問題。該案中的白某輝即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原總經理白天輝,他已于2025年12月9日上午被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執行死刑。

此次參考案例披露了該案的一些案情細節:為促成其任職公司收購行賄人的某海外項目,白天輝不僅與行賄人共同策劃收購方式、手段,還積極幫助行賄人規避監管,單筆受賄數額高達11.03億余元。作為國有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白天輝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積極推動使用國有資產高價收購某海外項目,使巨額國有資產處于不確定的風險中,嚴重危及國家金融安全;白天輝受賄11.08億余元,案發后僅有6.3億余元追繳到案,尚有巨額財物未追繳到案。

白天輝曾任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會董事、總經理,與原華融公司董事長賴小民關系密切,是賴小民諸多違法行為的重要幫手。2018年4月賴小民落馬后,白天輝緊接著被查,后在反腐專題片《國家監察》中出鏡講述了賴小民的違紀違法行為。2014年至2018年,白天輝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在項目收購和企業融資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08億余元。他到案后,向紀檢監察機關檢舉揭發了他人涉嫌重大職務犯罪線索并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