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店員誘騙醉酒女子致強奸 偽裝行徑被判刑。6月8日,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結一起性侵案件。男子拱某偽裝成飯店工作人員,從被害人丈夫身邊騙走醉酒的被害人并實施性侵,最終因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事發當天,被害人朱某某與親友在飯店聚餐,飲酒過量后陷入重度醉酒狀態,神志模糊、意識不清,無法辨識周圍環境,徹底喪失自我保護和反抗能力。拱某目睹這一情景后心生歹念,謊稱自己是飯店工作人員,以“幫忙照看、安置醉酒顧客”為由博取了朱某某丈夫的信任。對方輕信了這份虛假善意,任由拱某將醉酒的朱某某帶離飯店并乘車離開。隨后,拱某趁被害人完全喪失辨認和反抗能力,違背其意志強行發生性關系。
次日,朱某某酒醒后察覺自己遭遇不法侵害,第一時間報警求助。公安機關迅速介入偵查,成功將拱某抓獲歸案。庭審中,拱某自述犯罪動機,并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認罪認罰。經審理查明,拱某利用被害人醉酒無性防衛能力之機,違背婦女意志強行發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
法官提醒廣大市民尤其是女性,外出聚會應酬務必節制飲酒。醉酒會徹底喪失判斷力與行動力,淪為不法分子的作案目標,給人身安全埋下極大隱患。親友同行聚餐時,務必履行相互照看責任,醉酒人員必須由親友全程陪護、親自接送回家,絕對不要將親友交由陌生人照看、帶走。在餐飲、娛樂等公共場所遇到陌生人主動幫忙照看醉酒人員時,務必提高警惕,仔細核實對方真實身份,摒棄僥幸心理,筑牢安全防線。若不幸遭遇不法侵害,要第一時間報警,妥善保留衣物、就醫記錄、聊天記錄等關鍵證據,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法律底線不容觸碰,人身權利不容侵犯。任何利用他人弱勢狀態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