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應幼兒園招生要看工資流水 規范調整報名要求。近日,云南祥云縣祥城鎮中心學校發布的《祥城鎮2026年秋季公辦幼兒園招生報名通告》引發關注。該通告要求家長在報名時提供工資流水、個體工商戶經營流水以及購房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等資料,并上傳物管費、水電費繳費憑證。對此,祥云縣教育體育局發布更正說明,重新規范調整了通告內容。
原通告中,入園條件包括購房入住人員需上傳購房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及物管費、水電費繳費票據;個體經營商戶子女需上傳營業執照和實體店面照片;務工人員子女則需上傳父母務工證明、工資流水和租房證明。這種篩選機制的初衷是應對學位少而需求大的問題,但實際操作中卻剝奪了幼兒平等接受學前教育的權利。
公辦教育機構應當遵循公平原則。以公辦幼兒園為例,其土地來自無償劃撥,辦園經費來自財政撥款,每個納稅人都為此做出了貢獻。然而,納稅人子女入園時卻面臨各種條件限制。家長按要求上傳相關資料后,由祥城鎮中心學校“擇優篩選”,條件不滿足的很可能沒有入園機會。這不僅損害了招生公平,還可能影響教育公平,因為掌握家長收入、財產信息可能導致幼兒園厚此薄彼。
此外,工資流水、經營流水等屬于家長的個人隱私,強行索取這些信息涉嫌侵害隱私權和個人信息權,也暴露出法治思維的缺失。我國《學前教育法》明確規定,縣級人民政府應通過新建、擴建等方式解決適齡兒童入園需求。當地沒有通過拓展學位來滿足需求,而是采取了不透明的篩選機制,顯然與法規精神相悖。
目前,在輿論監督下,當地教育局及時組織復核審查,發現報名材料要求中存在部分不規范、非必要的內容,指導祥城鎮中心學校重新調整通告內容。這種及時糾錯的態度值得肯定,但也應反思審批程序是否合規、招生要求是否公平、供需矛盾如何解決等問題。這些問題若考慮不周,都可能損害幼兒和家長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