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德州樂陵市云紅街道千紅湖社區董家居的一位村民在2024年底無意間在網上發現一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的公告,發現他們村和周邊五個村的土地被作為商服用地出讓了。然而,村民們仍在正常耕種土地,對土地被征收后又掛牌出讓毫不知情,更沒有收到征收補償。
5月28日,記者在樂陵市云紅街道泰山南街與阜康路路口看到,大片田地里種著大蒜、小麥、辣椒、桃樹等作物,幾名村民正在田里勞作。云紅街道董家居村民董強(化名)指著不遠處一片土地說:“這是我家的地,我完全不知道什么時候被征收,又被賣了。”他拿出一份“勘界測定圖”,顯示泰山南街與阜康路交叉口東南側和西南側約200畝土地的范圍,記者看到的地塊大體在這個范圍內。董強表示,他在德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偶然看到位于云紅街道的兩塊土地已經完成招拍掛,出讓給了山東魯北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山東匯誠博明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土地出讓金分別為4億多元和1.7億多元。他對照公示信息發現恰好包括本村的部分耕地。詢問其他村民和村干部,大家都表示對此不知情。
董強隨后向山東省自然資源廳申請信息公開,省自然資源廳回復:云紅街道相關土地確實已被征收,項目名稱是“樂陵市2023年第12批次建設用地”,山東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12日下達了批復。記者還看到了一份2023年12月樂陵市政府發布的征收土地公告,載明對包括云紅街道內董家居、東屯村、大李村、后屯村、劉橋村、馬橋居在內的六個村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并征收。被出讓的兩塊地大體在此前征收土地范圍內。
董強向記者出示了一份2025年8月董家居出具的說明,顯示董強與董明(化名)確實有承包地在LL2024—10和LL2024—11地塊內,分別為0.2畝與2.8畝。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征地應先對村民進行安置補償,但董強表示從未聽說過安置補償,也沒有簽過安置補償協議。他向樂陵市自然資源部門、財政部門和云紅街道申請信息公開,得到的回復都是“相關信息不存在”“未查詢到”。




